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10月31日,英德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清新区供销合作社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13日,英德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清新区供销合作社反馈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责任,有力推进问题整改
1.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一是立即动员部署。专项巡察意见反馈后,区供销社主要负责人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立即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反馈意见,要求区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对反馈意见做到立即行动、全力整改,并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股室有关人员作为成员。三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区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认领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牵头制定《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2.明确责任抓整改。对照反馈意见清单,对每一个问题进行责任细化,明确牵头领导、相关股室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整改的工作格局。同时明确在落实整改事项的过程中实行销号制,销号需经分管领导把关审核,再交人秘股收集汇总,最后通过班子会审定。
3.动态跟进抓整改。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效果;对复杂问题,区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统筹协调,综合解决。针对存在问题定期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听取各责任股室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难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按照计划开展。
4.健全机制抓整改。根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在本次整改工作落实过程中,建立健全了《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助农服务平台管理制度》《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规程》《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项目管理制度》3项制度。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及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政治思想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1)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班子会和中心组学习重要议题,目前在“第一议题”中已组织开展“三农”专题学习2期,计划在2023年下半年持续跟进组织“三农”专题学习2期。
(2)提升学用结合能力。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在开展高质量发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找准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大局工作发力点和切入点。
2.针对“涉农服务平台规划建设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1)在多次对现有的助农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周边农村农民的生产需求和供销工作的实际情况,在2023年5月11日研究制定出《清新区供销合作社涉农服务平台提升计划》,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助农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的为农服务功能。
(2)按照《清新区供销合作社涉农服务平台提升计划》安排,现正规划在禾云镇鱼坝助农服务中心增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在龙颈镇石马助农服务中心增设粮食仓储场所、在山塘镇助农服务中心开设生鲜超市及日用百货供应点。
3.针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1)邀请会计专业人员到区供销社开展《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专题培训。提高区供销社相关工作人员对专项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区供销社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
(3)建立完善《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规程》《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项目管理制度》,构建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股室、施工单位的责任,确保施工项目准时保质完成并验收。
(二)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违规实施项目建设,导致专项资金长期不能发挥效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
(1)通过邀请律师到我社,就《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知识开展专题讲座。
(2)通过班子会召开《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专题学习会,增强区社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3)目前浸潭超市项目已消除用电、消防安全隐患,拆除了住户安装的遮雨棚,该项目一楼零食超市、眼镜铺、服饰店已开业经营中。
2.针对“项目推进不够有力,专项资金使用未按照上级要求进度拨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建立完善《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规程》《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项目管理制度》,构建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股室、施工单位的责任,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全环节、全过程的规范。
3.针对“对涉农服务平台运行监管不严,部分服务平台被挪作他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1)建立完善《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助农服务平台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助农服务平台经营管理,推动各助农服务平台更好地服务供销合作社主责主业。
(2)加强对助农服务平台的日常监管。不定期组织业务股室人员对各助农服务中心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杜绝助农服务中心开展非涉农业务情况。截至目前,累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13次。
4.针对“对相关涉农企业监管不够到位,未充分发挥企业带动农民致富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1)目前已收回清远市供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其他采取承包经营方式进行归边管理的企业经营权将根据承包合同的期限,逐一进行商讨解决,逐步改变归边经营承包管理模式,使社有企业逐渐成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
(2)区基层社已在三坑镇枫坑村流转土地约300亩,轮种番薯、花生、玉米等经济作物,围绕打造枫坑村“一村一品”产品打造农产品直供基地。区基层社、枫坑村委会已就与三坑经济发展总公司终止加工厂承包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区基层社与枫坑村委会正在办理加工厂运营主体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后续将由区基层社进行实体化运作,打造枫坑村农产品品牌,建设产、供、销全产业链示范基地。
(三)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1)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责任,落实相关的责任股室和具体负责人,推动区社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2)扎实做好廉政专题教育。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廉政专题教育1次,计划在2023年下半年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开展廉政专题教育1次,党支部书记讲廉政专题党课1次。
(3)做好抓早抓小工作。结合区委组织部《清远市清新区深化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要求,对干部职工开展任前谈话、日常廉政谈话。
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1)组织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深入学习学习《清新区供销合作社“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意识和重要性认识。
(2)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截至目前,对涉及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一律通过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针对“未厘清资产属性,将国有资产转为集体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组织财务人员对2018年以来区供销社利用省市下达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市财政扶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专项资金所形成的项目逐项梳理,并厘清相关资产的权属。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的有关文件精神,清新区供销合作社及其基层供销合作社使用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属于社有资产,为国家政策支持所形成的积累,属于社有资产,依法享有社有资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区供销社已将2018年以来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形成的项目登记为区基层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
三、巩固成效,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我社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使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提高区供销社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强大动力,转化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前进号角,转化为推动供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力量源泉,把供销社打造成与“三农”联结更紧密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一)强化整改,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果需持续推进的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持续跟进,有计划分阶段有序加以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一盯到底,坚定不移把整改推向深入。
(二)举一反三,巩固提升巡察成效。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巡察反馈的助农服务平台提质增效、强化助农服务平台和社有企业的监督监管、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入手,稳步推进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服务“三农”、服务乡村振兴大局等重点任务,推动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三)统筹兼顾,推进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把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凝聚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精气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部署,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大局观念,把区供销社打造成为区委、区政府推动乡村振兴和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5834228;邮政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建设北路1号;电子邮箱:qx5834228@163.com。
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
2023年8月21日